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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工作分析的历史与发展

 

3.2.1工作分析的历史

据有关资料介绍:1930年,美国各大公司采用工作分析方法的约占39%。随着应用面的扩大,研究工作也在向前发展。1945年,希亚(W·T·Sher)创立工作因素法(Work Factor Systems),1948年,梅那德(H·B-Maynard)等著《方法时间测量法》(Method-Time Measurement),创建了“预定时间标准”。二战后,工作分析不但在美国继续普及,而且传播到西欧、前苏联、日本等国。美国与前苏联还创立了“人类工程学”,使得工作分析得到进一步发展。

3.2.2职位分类在国外的产生与发展

1905年,在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倡议下,任命了一个委员会,进行职位分类及薪金分类的方案设计和研究,职位分类工作进入了正规化阶段。同年,芝加哥市政府确认公务人员以职务为分类基础的原则,主张以雇员所完成的任务基础建立工资制度。从1909年到197年,芝加哥市文官事务委员会拟定了职位分类原则和方案,1912年市议会加以采纳并制定了职位分类法。职位分类第一次正式实行。

1978年美国联邦政府进行文官制度改革,设立了“高级行政职务”,把GS16职等至GS18职等高级职业文官的工资划出文官工资体系,变为“级别随人”的工资。美国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经验,受到许多国家的人事管理当局和专家学者的重视,他们极力倡导这一制度。加拿大、阿根廷、泰国等国家先后实行了职位分类制度。这些国家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同时,根据本国实际对职位分类作了各种改进,进一步推动了职位分类的发展。

3.2.3工作分析与职位分类的统一

进入七十年代以后,人力资本理论兴起。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于是与物质资源相对的概念——人力资源被提出,把人看作一项重要的经济资源。在此理论的影响下,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人力资源开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欧美各国纷纷出现了人力资源开发的组织机构,在美国除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设立了人力资源开发的组织外,许多工商企业也纷纷将人事部门改称为“人力资源开发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使人在管理中的地位上升到物之上。因此,从工商企业中发展而来的工作分析与从政府部门发展而来的职位分类也逐渐融合、统一成为岗位研究,共同发展。
  到今天,岗位研究在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已十分普及,成为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