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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对象的选择

 

1.7  对象的选择

AutoCAD中,用户可以先输入命令,后选择要编辑的对象;也可以先选择对象,然后进行编辑。这两种方法用户可以结合自己的习惯和命令要求灵活使用。

为了编辑方便,将一些对象组成一组,这些对象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称之为选择集。用户在进行复制、粘贴等编辑操作时,都需要选择对象,也就是构造选择集。建立了一个选择集以后,可以将这一组对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操作。

需要选择对象时,在命令行有提示,例如“选择对象:”。根据命令的要求,用户选取线段、圆弧等对象,以进行后面的操作。

用户可以通过3种方式构造选择集:单击对象直接选择、窗口选择(左选)和交叉窗口选择(右选)。

1.单击对象直接选择

当命令行提示“选择对象:”时,绘图区出现拾取框光标,将光标移动到某个图形对象上,单击,则可以选择与光标有公共点的图形对象,被选中的对象呈高亮显示。

单击对象直接选择方式适合构造选择集的对象较少的情况,对于构造选择集的对象较多的情况就需要使用另外两种选择方式了。

2.窗口选择(左选)

当需要选择的对象较多时,可以使用窗口选择方式,这种选择方式与Windows的窗口选择类似。首先单击,将鼠标指针沿右下方拖动,再次单击,形成选择框,选择框成实线显示。被选择框完全包容的对象将被选择。

3.交叉窗口选择(右选)

交叉窗口选择(右选)与窗口选择(左选)的选择方式类似,所不同的是鼠标指针往左上方移动形成选择框,选择框呈虚线,只要与交叉窗口相交或者被交叉窗口包容的对象,都将被选择。

选择对象的方法有很多种,当对象处于被选择状态时,该对象呈高亮显示。如果是先选择后编辑,则被选择的对象上还出现控制点。

在选择完图形对象后,用户可能还需要在选择集中添加或删除对象。如果需要添加图形对象时,可以采用如下方法。

·    Shift键,单击要添加的图形对象。

·    使用直接单击对象的选择方式选取要添加的图形对象。

·    在命令行中输入A命令,然后选择要添加的对象。

如果需要删除对象时,可以采用如下方法。

·    Shift键,单击要删除的图形对象。

·    在命令行中输入R命令,然后选择要删除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