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其他 >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副教授评审量化赋分表 >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副教授评审量化赋分表 >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副教授评审量化赋分表】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副教授评审量化赋分表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副教授评审量化赋分表

姓名:             学科:             单位:

项目及赋分值

得分

学历(位)及取得时间     7分

 

取得博士学位,5分;后每增加2年加1分,最高7分

取得硕士学位,4分;后每增加5年加1分,最高7分

取得学士学位6年,3分;本科毕业无学位6年,2分;后每增加10年加1分,最高7分。

高校讲师(中级)职务任职时间     5分

 

获博士学位任职2年、获硕士学位任职5年、本科毕业后任职6年均3分,以后每增加2年加1分,最高5分。无高校讲师职务所得总分减1分。

进修     3分

 

骨干教师进修班3分

博士学位课程3分

其他相应水平的进修2分

教学工作量(兼职教师按总学时的1/3计算)   5分

 

180200(含200)学时3分

200230(含230)学时4分

230以上学时5分

学术水平     50分

 

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三篇(独著,若合作第一作者减2分,第二作者及以后不得分,下同)或公开出版过专著,编写教材(主编7万字,参编10万字),30分。每增加一篇上述水平论文加5分,增加一部著作(教材)加10分,最高50分。

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项,30分。每增加一项加10分,最高50分。

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主持人),省三等奖以上一项,30分。每增加一项加10分,最高50分。

连续三年校级考核优秀,并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教材(本人不少于3万字),30分。连续增加一年考核优秀或增加一篇论文、著作加5分,最高50分。

实践能力     30分

 

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非教师)资格或高级技术等级证书,18分,增加一个证书加12分,最高30分。若仅有一个非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而无中级教师职务资格,此项不得分。

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分析或重要项目可行性报告两篇(市主管部门鉴定或采纳),或者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主持两项以上校级立项研究,18分,每增加一项加6分,最高30分。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开发或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广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市级行业部门鉴定,18分,每增加一项加12分,最高30分。

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提出创见性的建议被采纳或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影响,通过市级行业鉴定,18分,每增加一项加12分,最高30分。

主持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制订规程,掌握基地的功能、维护、保养等,作用显著,18分,增加一个基地加12分,最高30分。

主持高职教育实训的研究、设计、开发,项目合理,培养学生能力有新意,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18分,每增加一项加10分,最高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