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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步 之 间

 

十 步 之 间

 

最近,笔者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开展了关于人才问题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共征集意见建议300余条,许多很有参考价值。其中“应眼睛向内,注意在本单位发现和选拔人才”的建议我尤为认同之。

发展事业的关键是人才,但人才究竟在哪?现在许多单位的领导者往往是舍近而求远,重外而轻内,慕名而薄实,于是不惜重金热衷于“外聘引进”。结果引进来的未必是真“人才”,而真正的人才却因怀才不遇反倒从本单位给别人“引进”走了。这实在是人才问题上的一大偏见和悲哀。有人对某学院近几年调走的人员做过统计,他们中十有八九在新单位作为人才被委以重任,有的任学科带头人,有的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有的是某金融企业的总经理,有的担纲国营特大型企业的总董事长之职……当初这些人除一人是“中层”外,其他均为普通干部或教师。作为个人,他们正所谓是“人挪活”如鱼得水,找到了施展才华的新天地,但对于原单位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不小的损失和遗憾。难道这不值得领导层很好地加以反思吗?古人说:“十步之间,必有芳草,十室之邑,必有俊士”。许多经验证明,“人才”可能就在你的眼皮底下,关键在于发现、培养和使用。省属某高校老富,原做工会主席时就干得不错,后改任总务处长更是业绩斐然。三年里,他呕心沥血,排除万难,为学校盖起了三栋高质量教学楼。不少熟悉的人说他是个人才。据了解,该校所属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都如同老富一般,各个忠于职守颇有作为。日前有人就此赞叹该校领导是有“识才之慧,用才之道”。但该领导听后则十分认真地说:“人家本来就是人才,不识不用岂不是失职?!”对该领导这知人善任之眼光和用人不疑之情怀我甚是感佩。

那么,为什么一些单位对近在咫尺的人才却发现不了呢?我以为原因有四:一是“武大郎开店”之遗风。有的人虽然口头喊的是尊重人才,可深藏着的却是嫉贤妒能之心,生怕别人超过自己。嫉妒心是一种惟恐别人强于自己的不健康心理,其特征之一就是易于产生在组织内部或相互熟悉的人群之间。有这种阴暗狭隘心理的人,怎能发现和起用本单位的人才呢?二是“远来的和尚会念经”之迷信。大凡远来的和尚可能都有点来头,如来自某名山古刹等。而且越远越给人以神秘感,越使人迷信其所念之“经”。领导者有了这层迷信思想,“当地的神仙”就是再会“念经”也很难有出头之日。问题实质不在于谁会不会“念经”,而在于念的是不是“真经”。这样的教训难道还少吗?!三是“墙里开花墙外香”之效应。“墙里”的人由于离“花”近,有条件对其仔细乃至全方位地观察,这就难免发现个别的枯枝败叶,以及被虫咬鸟啄后留下的疤痕。也许有的花枝干脆被蒿蓬所掩盖而不见其形。可能有的花如玫瑰花之类,身上有刺还不免刺伤过人。这就使一些“墙里”人视而不见花美,充耳不闻花香,以至结怨、嫉恨、迁怒于花。相反,“墙外”的人由于是隔墙遥观,往往欣赏的是花之艳丽、叶之碧绿、香之浓郁,而对其“缺点毛病”则很少在意。所以,一方面,对于自家的“墙内之花”是百般挑剔、以偏概全;另一方面,对于他人的“墙外之香”是盲目追求、推崇有加。这实际都是一种脱离实际、孤立、片面的人才观,结果必然埋没和浪费人才。四是“灯下黑”之偏见。用过煤油灯和点过蜡烛的人都知道,不管它们有多亮,在其底部最近处总会有一块不大不小的阴影,这是由灯具和蜡烛本身遮挡造成的。就是现代各式电灯恐怕也难免类似情况,只不过阴影的方位强弱不同罢了。选才也是这样,“灯下黑”现象也是本身遮挡造成的,这就是固有的各种传统落后的人才观念。如按资排辈、求全责备、学历论、职称论、身份论等。有了这些“遮挡”之物,选才的视线怎么能不被阻隔呢?当然,要避免“灯下黑”也不难,照明时多点几盏灯,选才时多深入些群众,多发扬些民主就可以了。

其实,不论在“十步之间”还是在“十步之外”,在独具慧眼善于选贤任能者那里,都有“芳草”可寻,人才可用。所谓“人才”,简言之,也就是能以创造性的劳动出色履行各自相应社会职责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在于使用,在于创造条件使潜人才变成显人才。不用怎么能知道你是不是人才,哪个人才又不是在使用即实践中造就出来的?!我的一个朋友说:用你是虎,不用你就是鼠!这话不无一点道理。

“远求骐骥,不知近在东邻”,“蒿草之下,或有兰香”。这里讲选才“应眼睛向内”,但绝不是一概反对引进外聘奇缺人才。重要的是应从实际出发,在诚招“天下”有识之士的同时,首先要大胆培养和使用自己“灯下”的贤能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