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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柯林斯与杰瑞·波拉斯
(James Collins and Jerry Porras)
企业精神,贯彻始终(Built to Last), 1994(也译为《基业常青》)[1]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所谓价值观,就是从我们的习惯、技能和行为中反映出的人的品质和优点。”诚实、真诚和公正都应算作单个人的价值观。但对于商业社会和企业而言,它们的价值观又是什么呢?
尽管“企业价值观”(corporate value)一词只是在近年来才出现在商业词典中,但价值观是企业日常经营重要一环的观念却早已存在了。尽管当时并没有被称作企业价值观,但许多企业很早就认识到企业拥有一套指导性原则的重要性。在过去50年间出版的一些最具影响力的商业著作中都留下了这种观念发展演变留下的痕迹。
IBM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小托马斯·沃特森(Thomas Watson,Jr),在他1963年出版的《一个企业和它的信条》(A Business and Its Beliefs)一书中提到:“审视任何存在多年并有所成就的企业,你都会发现,在这些企业身上拥有某种恢复力。这种恢复力并不是来自组织架构或管理技巧,而是来自于被我们称作信念的力量以及这些信念对员工的吸引力。”沃特森在这里所谈论的信念,就是指企业中那些最基本的原理和准则。这些是IBM公司最具价值和最重要的东西。实际上,他在这里讨论了价值观。
与此相近,汤姆·J.彼得斯(Tom J.Peters)和罗伯特·沃特曼(Robert Waterman)也认为企业价值观是非常重要的。在他们1982年出版的《追求卓越》(In Search Of Excellence)一书中用了整整一个章节的篇幅来阐述这个问题。他们认为,信念和价值观的称谓是可以互换的。其他作者也都曾对这个问题进行过不同程度的研究。
1994年,詹姆斯·柯林斯和杰瑞·波拉斯的《企业精神,贯彻始终》的出版,使这场争论大大向前迈进了—步。这两位来自斯坦福大学的商业学术专家,一直在找寻着那些建立和保持一个杰出企业所需的重要的品质。这些品质被他们称作“理想企业的成功品性”(successful habits of visionary companies)。他们文中所涉及的18家企业都是自1925年来,以十二项指标衡量的经营业绩远在同期证券市场企业之上的。
他们提出:“核心价值观就是企业内最根本的、恒久不变的原则——精炼的指导思想;它不会因特定文化和运作实践而受干扰;也并不为财务所得或短期利益而妥协。”柯林斯和波拉斯认为价值观是引领企业如何运作的永恒指导原则——而且是在比战略目标更深远的层次上,对企业中的每一件事物都产生影响。以惠普公司(Hewlett-Packard)为例,价值观包含了对社会的一种强烈责任感。对于迪斯尼公司(Disney)来说,企业价值观就是“创新、梦幻、想象力”和传播四海的“积极的美国价值观”。
柯林斯和波拉斯写道:“那些达到长久成功的企业都拥有自己的核心价值观(core va1ue)和核心目标(core purpose),而且在企业为适应外界变化,不断地调整战略和实际措施的时候,它们都是恒久不变的。”他们认为这是诸如惠普、强生、宝洁、默克和索尼等公司成功的关键所在。柯林斯和波拉斯在这里为我们推荐了一种能够不为纷呈事物所迷惑的、直达核心的概念性框架,他们的模型由两大部分组成——核心意识形态(core ideology)和未来的设想(envisioned future)。
他们解释核心意识形态是事物阴的一面。这是界定了公司代表了什么,为什么会存在。阴是永恒不变的,并和阳相互补充。阳就是对未来的设想,就是公司立志成为什么样的企业,应去实现和创造什么——这是需要通过不断的变化和发展去支持的。
核心意识形态就像是一种粘合剂,逐渐将企业分立的各部分合为一体。任何一种有效的有关未来的眼光必须包含核心意识形态。该形态包括了两个部分—一核心价值(一系列指导性原则和信念)和核心目标(企业存在的最基本理由)。
《企业精神,贯彻始终》促使人们对于推动大企业发展的价值观产生了浓厚兴趣。有关于此的争论还将继续下去。尽管现在还不能说价值观在商业生活中起到了最关键的作用,但它们在企业中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