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期,北魏的元齐为朝廷立下了大功,被封为河间公。他有一个儿子,名叫元志。元志精明能干,很有文才,被任命为洛阳令。
有一年,北魏孝文帝采纳了御史中尉李彪的建议,将都城由山西平城迁到河南洛阳。按照当时的封建礼节,官职低的元志应该给官职高的李彪让路,但元志生性倔强,不肯避让。他们两人争执不下,只好一起前往皇宫去请孝文帝裁决。李彪说:“御史中尉是皇上的重臣,作为官职比我低的洛阳令,元志不应该抢道。”元志说:“我是洛阳这个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凡是住在洛阳的人,不管是谁,统统编在我的户籍本中,御史中尉也在我的管理范围之内,我为什么要给李彪让路呢?”
孝文帝见自己手下的两个大臣发生争执,而且各有各的道理,便和稀泥说:“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道扬镳(biāo)。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意思是说,洛阳是我国的都城,你们双方各有职责,那么就把路分开作为两部分,你们各自驱车在一边走。从今以后,谁也不要抢占谁的道路。
元志和李彪从皇宫出来以后,马上用标尺量路画线,每人各走半边,也就相安无事了。
后来,人们用“分道扬镳”作为成语,比喻志趣、目标各不相同,所以最好各走各的路,互相不干涉。镳,马勒口;扬镳,举鞭驱马前进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