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 卷 有 益 —
第七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经企业董事会讨论批准生效。修订、废止时亦同。
第31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北京×××有限公司
×年×月×日
注:因各企业规模、所属行业、部门设置等不尽相同,故建议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上述制度模板的基础上进行删减和修改,使之能够更适合于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