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科学的新幼儿教育
人不是来自同一模型,所以人与人之间会有个别差异;人更不是机器,他们无法依照一个固定的模式作长年不变的动转,所以随着时代的不同,以人为对象的“教育”,也必须依时代的进步和需要而变动,如果只是墨守成规,必然会误己误人“罪孽深重”的!
传统教育的检讨
首先,我们必须知道,人是一个生命体,生命的活动既不能天天不变,也没有一定的规则。育婴手册所能提供的,只是一些前辈的经验,对问题的处理方式并不一定适合每一个宝宝。再者,传统的幼稚教育观念里,“教育”与“教”的意义完全相同,认为“知识”都是靠老师拿着课本“教”出来的。也就是老师们拿着“老”老师传授的原则,设计出他们(也包括孩子的祖父母和爸爸妈妈)认为孩子“该”学的课程,对那些他们认为“幼稚”的孩子想“教”什么,就“教”什么,完全以大人的经验或升明星小学的课程为中心,而且还固执地相信自己的做法“是为了孩子”。 实际上,他们只是站在自己的观点去看孩子,他偿不会认真地去“了解孩子”,也不知道如何去帮助孩子。
科学的幼儿教育
科学能轻而易举地改变十九、二十世纪的各个层面,最根本的理由就是:它能以“社会上及自然界的实际事物”为目标,用客观的态度作组织、有系统的观察,并分析其形成及发展的规律;然后人类再根据发现出来的规律,利用各种方法,将“它们”改变成人类想要的形态,来帮助人类成长。
这里面包括几个要素。
(1)它必须以实际的事、物为目标,例如科幼小说, 它出自想象,是不科学的。
(2)它是以客观的态度,用观察或分析的方法,做有 系统、有组织的研究,而不是一味用传统的观念态度
去解释问题。 蒙特梭利教学法的根本精神,也是如此!
“依照人类成长的自然法则,用科学的方法了解孩子各阶段的心理(生理)成长变化情形及其需要,而给予适当的帮助,以启发或诱导其心智与体能的有效活动,让他(她)们发展成未来最有用,最有效率和最幸福的人!”
简单来说,先了解孩子在各个阶段的心理、生理发展情形,这就是蒙特梭利科学教育法的开始!因为有了“了解”,才能针对孩子的需要,给予适当的“帮助”。
而这种“帮助”绝非去“教”或者硬塞知识,它只是一种居于“启发”的间接方式,启发他们经由自己的心智或者体能活动去了解其已然”,再由“了解”中自然“得”到记忆与推解的能力。
蒙特梭利教育的特色
蒙特梭利科学的幼儿教育,推翻了以往以大人为中心点的教育观念,真正地实践了以孩子生命力为活动中心的教育目标,所以它是一种新的教育。蒙特梭利以她科学的客观观察,发现了儿童的独特的生长秘密(法则),也发现了“成长”实际上是一种综合性的工作,在“环境”、“教师”(大人)与孩子之间必定要有一个紧密性的连结,即:
┌────(a)大人──→儿童──→环境
│
│ 导
↓ 诱
循
环 发
↑ 启
│
│ 在环境中学习 有效成长
└───(b)儿童───────→ 开发潜能
利用这三者间的不断效互作用,帮助孩子正常发展。于是这种“实事求是”的方法,不再有一成不变的刻板模式,它不断地从证验中求事实,再由事实中寻出方法的科学精神,正是蒙氏教育里的最大特。
为什么要用科学的幼儿教育法
就“教育的社会任务”来说,第一要促进个人参与社会的活动和发展;另一方面也要为社会培养需要的各种人才,帮助社会的建设和指导社会变迁;其次还要转移社会风气,带动社会的进步。想要达成这三项重大任务,尤其必须从幼儿教育开始,先奠定个人“人格和才智上均衡而正常的发展”才行。至于如何才能使孩子得到均衡的发展教育者就必须借助于科学方法的运用,找出适合孩子的决策和施为,才不致发生偏差,导致个体和团体生命的浪费,甚至于社会上种种失序。就“个体生命发展”的自然法则而言,蒙特梭利常拿孵小鸡的例子来说明。小鸡的孵化需要21天,虽然在大量需求下,人们经过多次的研究与试验,可以发明科学的孵卵器来代替母鸡,但不论如何加温、加压,也缩短不了21天的成长时间。可见大自然的成长有它一定的规律,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方法研究出那个规律,找到最适当的辅助方法。 人类生命的发展,同样有属于人类才特有的规律。也必须依循这个规律,用科学的方法观察并引导,才能使生命完美地展现;如果不按照科学的方法,自以为是地揠苗助长,其结果,必会贻误孩子的一生。
与我们五育的比较
人本思想浓厚的民族,对由西洋产生的蒙氏科学幼儿教育法,能接受吗?答案只有一个且是非常肯定的,“绝对能接受”。以日本为例,实施廿年有成;而东方最富神秘宗教色彩的印度,更是在蒙特梭利女士亲自倡导之下,相当普遍地采用了蒙特梭利教学法。如果拿蒙特梭利的理论与我国的老、庄乃至和孔子的主张来做比较,会发现:
(1)老庄思想,以自然为师,崇尚自然的规律, 反 对以人为的外在价值斫丧生命的成长;与蒙氏追求
生命自然成长的立足点相同。
(2)孔孟思想、尊重生命、 突显“人”有主导自己 生命方向的力量;与蒙低尊重孩子、欲培养孩子独立自主个性的观念,遥遥相应。
所以在本质上我们要接受并没有困难。
至于它与我们提倡的德、智、体、群、美五育的教育目标是否相吻合呢?在蒙低的教育法中,其实也包含这五项内涵,只不过她没有像我们这样分别标示出正式的名目,她将这些看成一种在“工作”中“统整”的活动。比如说:大人应该在孩子的幼儿时期起,就给他音
乐、艺术的教育;在平常的生活和工作里也同时培养了孩子重秩序、守纪律的社会行为。
也就是说,孩子的潜能应该是全面地被提升,而不是只着重某一、二项的突出。如此均衡的发展,才是人类品(性)格的“正常化”!